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8日已公布,并擬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為深圳“有備而老”提供法治保障。此次立法的最大亮點是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據悉,長期護理保險將于明年10月1日起在深圳市征繳,失能老人將由此減輕家庭負擔,更好實現“老有所護”,深圳人從此也有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之外的“社會第六險”。
善待失能老人,讓他們有尊嚴地養老,這不僅是家庭必須面對的難題,也是政府職責范疇內的事。長期失能險有別于其他商業保險,它是由政府協調、主導,個人和用人單位分擔的社會型保險品種,可以算是社保的一部分,被稱為“社會第六險”。長期失能險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時,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因此,作為勞動者權益的一項新保障,它可以讓公眾的養老保障更有質量。
關愛、護理失能老人,既需要社會化養老服務,也需要資金保障??墒?,一些老人沒有優渥的退休金,子女又忙于工作,如果沒有專業的保險,他們的養老、護理就是一個大問題?,F在,長期護理險因運而生,大家當然希望它能攙扶起失能老人,為子女解決后顧之憂。老人失能后,保險公司提供資金,然后由定點的專業護理機構提供長期的養老、護理。如果長期失能險發展良好,社會化護理機構也必定會隨之發展。
筆者以為,要讓民眾看到長期護理險的優點、優勢,積極參保,增加覆蓋面。期待長期失能險能早日成為社保中的一個“標配”,從試點區走向全國,從城鎮醫保人員走向農村參保人員,像社保那樣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