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亟需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配建作為用房支撐。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均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發展和社區管理服務工作。近年來,民政部、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出臺了《住建部、國土資源部、民政部、全國老齡辦關于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建標〔2014〕23號)、《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浙江省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導則(試行)》、《關于印發溫州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溫政辦〔2020〕59號)等相關規定,均要求開展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工作,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二、起草過程
今年6月,《溫州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出臺后,我單位與需聯合發文的發改、資規、住建部門通過座談交流、電話溝通、上門研討等方式就本辦法開展多次溝通協商,最終與各相關部門對本辦法形成一致同意意見。本辦法已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并無異議。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四項:
?。ㄒ唬┟鞔_并提高了配建標準。在省規“每百戶不少于20平方米、每處不低于200平方米”標準的基礎上,將我市新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用房的標準提高至“套內建筑面積不應低于該項目住宅總建筑面積的2‰,且每百戶應達到30平方米,每處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新建社區級建設項目應配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社區養老服務用房。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不足的,可通過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予以解決,也可在相鄰新建地塊內予以補足,鼓勵將配建指標進行適度集中,統一設置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具備醫療、康復、文體、家政等功能的鎮街級綜合型養老服務中心。
?。ǘ┟鞔_了工作職責。民政部門是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管理的主管部門。發改部門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配套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基本建設項目。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管理工作。并就設施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規劃、設計、竣工驗收環節,將各職能部門和建設單位應履行的職責予以細化明確。
(三)明確了權屬。在上級政策“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的基礎上,本辦法將“四同步”細化為“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明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作為住宅的公共服務配套用房,權屬歸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所有。從明朗的政策指導上避免了此類設施用房權屬的糾紛問題,同時切實加強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用房保障。
?。ㄋ模┟鞔_了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在住建部明確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制度,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情況統計的基礎上,本辦法明確民政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年聯合至少開展一次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